研讨事物的规律、道理。 南朝 梁 王僧孺 《<伏府君集>序》:“与君道合神遇,投分披襟,敷文研理,匪晨伊暮。”
读音:yán,yàn
[yán,yàn]
细磨(mó),碾:研磨。研药。研墨。 ◎ 深入地探求:研究。钻研。研京练都(dū)(晋代左思作《三都赋》构思了十二年,后遂用“研京练都”形容经年累月地构思文章)。
读音:lǐ
[lǐ]
物质本身的纹路、层次,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:心理。肌理。条理。事理。 ◎ 事物的规律,是非得失的标准,根据:理由。理性。理智。理论。理喻。理解。理想。道理。理直气壮。 ◎ 自然科学,有时特指“物理学”:理科,数理化。理疗。 ◎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、处置:理财。理事。管理。自理。修理。总理。 ◎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:理睬。答理。 ◎ 古代指狱官、法官。 ◎ 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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